公告本公司高雄廠房新建工程遭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裁罰事件 2018/04/12 1.事實發生日 :107/04/122.發生緣由:本公司高雄廠房新建工程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第56條 之規定,裁處本公司罰緩新台幣10萬元整及環境講習2小時整。3.處理過程:無。4.預估可能損失:罰緩新台幣10萬元整。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違反項目皆已改善完畢,本公司會落實遵守空氣 污染防制法規定。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裁處書限期內完成繳納。 上一則: 代子公司聯碩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代行 股東會通過重要決 下一則: (更正)公告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