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107/03/22媒體報導 2018/03/22 1.事實發生日:107/03/222.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澄清(1)傳播媒體名稱:中時電子報等(2)「竹科LED廠驚傳周轉不靈欠薪員工聚集竹科管理局抗議」3.因應措施:勞資雙方已於107/03/21依勞基法等相關法令圓滿達成共識,同意於107/03/22作成協議,公司將依協議條件辦理,對公司營運不致造成重大之影響。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107年2月份自結報表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負債比率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107年3月26日當週之到期票據、應償還借款及預計未來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