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公告105/11/1本公司105年第6次董事會 獨立董事陳文禹之意見
1.事實發生日:105/11/012.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1/013.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5年11月1日上午9點10分召開105年第6次董事會,其中第二案 『擬提請股東臨時會討論是否同意本公司進行磷酸鋰鐵正極材料轉投資 策略聯盟案,提請 討論』,獨立董事陳文禹先生針對議案之議決事項表 示同意,但針對投資案內容表示反對,並於會後出具意見書。4.就董事會決議之決策表示反對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姓名:陳文禹 獨立董事簡歷:宏宇法律事務所所長5.前揭獨立董事就董事會決議之決策表示反對之意見: 該案之議決事項同意,但認為此投資案有法律風險。6.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將該意見列入該次董事會議事錄備查。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議決事項全體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