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一○七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0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5/25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07號 (學學文創一樓)4.召集事由:壹、報告事項:1.106年度營業報告。2.106年度審計委員會同意報告書。貳、承認事項:1.承認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106年度虧損撥補案。參、選舉事項:1.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案。肆、其他議案:1.擬解除本公司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伍、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3/2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5/25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 107年3月18日起至107年3月28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郵寄者以受理 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 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報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 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 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2.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財會處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78巷22號9樓 電話:(02)8797-7607﹞(二)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1.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 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 應選名額。2.本次股東常會應選9名董事(其中包含獨立董事3名),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 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者,本公司訂於107年3月18日起至107年3月28日止每日上 午9時至下午5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董事候 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提出董 事候選人名單,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 之承諾書、無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3.本公司受理股東提名之審查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董事候選人名單: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2)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4)未檢附前述「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5)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4.董事受理提名期限結束後,將依法另提報董事會審查被提名董事之相關作業。5.受理股東董事候選人提名處所: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財會處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78巷22號9樓 電話:(02)8797-7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