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弘凱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公告收到民事起訴狀事宜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東莞市顯科模具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顯科)被告:弘凱光電(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弘凱)法院名稱:大陸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文書案號:(2018)粵0306民初3515號2.事實發生日:107/03/05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弘凱於2018年03月05日收到由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寄達之「民事起訴狀」,起訴狀中之主要內容為:(一). 深圳弘凱弘凱因欠供應商東莞志基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志基電子)貨款人民幣179,758.08,但2017年10月1日志基電子將上述貨款債權轉讓給原告東莞顯科,2017年10月9日被告深圳弘凱收到原告郵寄的債權轉讓通知書後,經原告催促支付上述債權款項,被告仍未予支付,故向法院提起買賣糾紛之民事訴訟。(二). 被告深圳弘凱應向原告支付貨款人民幣179,758.08及利息(自2017年10月1日開始計算直至款項支付完畢)。(三). 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深圳弘凱承擔。4.處理過程: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弘凱已與原告東莞顯科達成協議,深圳弘凱將在2017年03月05日支付原告東莞顯科由志基電子轉讓之債權貨款,東莞顯科確認收到債權貨款後,將向法院撤銷本訴訟案。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就目前所得資訊評估,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應無重大立即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弘凱已與原告東莞顯科達成協議,於債權貨款支付後,原告向法院撤銷本訴訟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