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2/262.減資緣由:依本公司「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或離職當日即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資格,本公司將依法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3.減資金額:新台幣910,000 元4.消除股份: 91,000 股5.減資比率:0.22%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14,09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6/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