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6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106/12/2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職稱 姓名 ───────────────────────董事:薩摩亞商昭湖有限公司 代表人:戎柏忠獨立董事: 黎昌州───────────────────────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職稱 姓名 擔任其他營利事業名稱及董事職務─────────────────────────────────法人董事代表人:戎柏忠 Nueva Imaging Inc. 副總經理獨立董事:黎昌州 創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表決結果,贊成權數:57,909,088權,反對權數:2權,未投票權數:88,623權,本案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