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庫藏股減資基準日 2017/09/1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9/18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4項之規定,辦理註銷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逾期未轉讓予員工之股份。3.減資金額:新台幣5,583,970元。4.消除股份:558,397股。5.減資比率:0.80%。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96,545,03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6/09/20。 上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庫藏股減資基準日(更正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