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6年度現金增資催繳股款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6/07/18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6年7月14日截止,惟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2)股款催繳期間自106年7月19日至106年8月21日下午3點30分止。(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彰化商業銀行 西內湖分行及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對繳款事宜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