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陳天恕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冠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INFORAY INC./董事聯一光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無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無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無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