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買異議股東股份之收買價格
1.事實發生日:106/06/26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旭思公司之股份轉換案,依企業併購法第12條規定,異議股東與公司間應就收買價格協議之。依獨立專家之意見及本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之審議結果,旭思公司所提出本公司普通股每股為110元之股份轉換對價(含股份轉換對價之調整要件)及本股份轉換案之條件應屬公平合理,為維持公平性與一致性,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新台幣110元作為收買異議股東股份之收買價格。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