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周常安 / 神仙科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董事:沈淑文 / 元大寶來證券國際金融業務部 業務副總獨立董事:劉學龍 / 高力國際台灣分公司 董事長獨立董事:彭朋煌 / 台灣精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兼執行長 信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 東易企業顧問公司 董事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06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無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無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