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4/26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11號六樓新台豐大樓 6D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2016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二)審計委員會審查201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2016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一)提請承認201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提請承認2016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 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二) 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新增)(三) 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新增)(四) 擬辦理2016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新增)(五)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案。(新增)(六)本公司初次上市(櫃)前辦理現金增資以作為第一上市(櫃)新股承銷之用,並擬提請股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新增)四、選舉事項:(一)全面改選董事八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案。五、其他議案:(一)擬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六、臨時動議:七、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2/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4/26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第192條之1規定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06年2月17日起至106年3月1日下午四時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及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案,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股東提案及提名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及提名之地點:曼哈頓酒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辦事處,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3段287號10樓(通訊地11樓),電話:(02)7706-6368﹝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106年股東會提案、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二、提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且提名之候選人名額不得超過本次董事(含獨立董事)應選名額。三、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06年3月25日起至106年4月23日,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www.stockvot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