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新聞媒體之報導
1.傳播媒體名稱:106年01月13日聯合報B2版、工商時報A16版及自由時報A17版2.報導日期:106/01/133.報導內容:報導”勞局春安突檢 揪燁聯19項缺失”相關內容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12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至本公司進行春安突擊檢查及訪問宣傳共發現19項缺失,要求公司對該等缺失進行改善,並針對部分缺失進行處分,預計處分內容如下:(1)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耐火磚整修作業,未設置符合規定之安全上下設備(移動梯未有堅固之構造)(停工兼罰款)。(2)高度在二公尺以上耐火材儲區作業平台未有適當護圍(停工)。(3)固定式起重機維修走道未有護欄(停工)。(4)承攬人良靜工程行從事熱軋退火線管路維修作業 ,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其絕緣措 施破損。(罰款)。(5)冷軋退火酸洗2線3號浸漬輥無護罩(罰款)。本公司將針對該處所指摘之缺失立即進行改善,另有關對本公司兩項缺失預計各開罰6萬元之罰款,將於收到罰款通知書後予以繳納。因本次所列工安缺失地點以設備維護整備區域為主,公司主要製程各產線並未受上述停工處分之影響,目前各產線皆正常運作。6.因應措施: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