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12/21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麒鼎貿易(廈門)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台灣母公司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營運發展資金需求(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46317(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541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5416(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由本公司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擔任保證人協助本公司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取得銀行融資授信額度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512958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00606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1.26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