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票註銷之減資基準日 2016/12/22 1.事實發生日:105/12/222.發生緣由: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及本公司股份消除,本公司依法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3.因應措施:(1)減資金額:新台幣9,010,000元(2)消除股份:901,000股(3)減資比率:0.6405%(4)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397,671,700元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5年12月30日。 上一則: 代子公司介面光電(湖南)有限公司公告土地、宿舍、廠房 法院拍賣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召開106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