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臺灣證券交易所第1051805617號函辦理
1.事實發生日:105/11/302.公司名稱:易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於105年6月7日召開之第644次「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惟本公司近期發生訴訟事件之期後事項,故臺灣證券交易所於105年12月6日提請重行審議。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