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
1.事實發生日:105/11/18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發佈之『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年11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說明如下:(一)本公司於105年11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二)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成員:柯柏成先生、黃立華先生、施汎泉先生。(三)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同本屆董事任期,自105年11月18日董事會通過生效,至107年06月2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