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媒體報導 2016/10/13 1.事實發生日:105/10/122.發生緣由:針對媒體報導「亞航新董座人選曝光 傳前勞委會主委盧天麟接任」,本公司在此聲明,有關公司之重要人事異動,概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並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於事實發生之日起2日內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澄清媒體報導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新任董事長兼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