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薪酬委員會及聘任薪酬委員案
1.事實發生日:105/08/11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薪酬委員會及聘任薪酬委員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1.為強化公司治理,擬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105年8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成立本公司薪酬委員會。二、本公司第一屆薪酬委員成員:王智盛先生、鄭牧民先生、及賴佳誼女士。三、本屆薪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105年8月11日起至107年6月28日。(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