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廢止105年7月29日終止興櫃買賣事宜,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得 繼
公告廢止105年7月29日終止興櫃買賣事宜,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得 繼續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1.事實發生日:105/07/252.原公告申報日期:105/07/15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因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分別申請辭任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證券櫃買中心興櫃審查準則第40條 第1項第3款規定,自105年7月29日起終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所買賣。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現因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分別申請擔任本公司主辦及協辦推薦券商,上開終止交易之原因已消滅 ,依證櫃審字第10501011672號函,爰廢止前開公告,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得 繼續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