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資金貸與超限訂定之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1.事實發生日:105/08/032.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7月21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26989號函示,本公司子公司間之資金貸與,其資金貸與餘額已超逾所訂資金貸與限額,應訂定改善計畫及按季公告執行情形。3.因應措施:因本公司持續虧損及介面光電(湖南)停工之影響,造成104年第四季財務報表淨值呈現負值,導致子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本公司已經104/12/28股東臨時會通過發行私募普通股,藉以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提高本公司之淨值,並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