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媒體報導
1.事實發生日:105/07/212.發生緣由:針對媒體報導 「海、空軍司令部遭亞航浮報維修費 監院糾正」及監察院之調查報告,本公司必須重申:本公司自承攬國防部辦理各項軍機策略商維委託經營案,一向均恪遵合約忠實履行,絕無任何不法、意圖虛報維修價款詐取公帑情事,同時,監察院所指疑涉不法情事,台南地方法院已於105年3月31日一審宣判無罪,刻由司法進行二審中,對於審理中之案件,本公司謹表達尊重司法,並期勿枉勿縱,以還亞航清白,維護全體股東權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