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媒體報導
1.事實發生日:105/06/082.公司名稱: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中時電子報及時報等媒體標題「藥華C肝藥 6/10高雄發表臨床成果」6.因應措施:本公司6/10將於高雄亞太肝臟研究學會(APASL)分享新一代長效型干擾素在根治慢性C型肝炎的研究成果與應用價值,非新聞標題之「藥華C肝藥 6/10高雄發表臨床成果」,上述媒體報導,純屬媒體自行善意報導,特發布此重大訊息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