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5年股東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0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鍾明道董事:林明毅董事:張晉誠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鍾明道,斐成(上海)貿易有限公司董事:林明毅,上海宣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董事:鍾明道,斐成(上海)貿易有限公司負責人董事:林明毅,上海宣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斐成(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上海市除匯區宛平南路225弄30號1202室上海宣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上海市除匯區中山西路2025號419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斐成(上海)貿易有限公司,國際貿易業上海宣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資訊軟體業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斐成(上海)貿易有限公司,本公司關係企業上海宣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