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決議 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從事
公告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決議 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從事競業禁止情形1.股東會決議日:105/05/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廣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陳友南/廣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陳世雄/廣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獨立董事:陳志湧/晶采光電科技(股)公司總經理獨立董事:倪集熙/翰門企業(股)公司董事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內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獨立董事:陳志湧/晶采光電科技(股)公司總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獨立董事:陳志湧/棠裕電子(東莞)有限公司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棠裕電子(東莞)有限公司廣東東莞清溪鎮三星工業區科技路172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棠裕電子(東莞)有限公司液晶顯示模組之設計、製造及加工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