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負責人訴訟案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1)當事人:本公司負責人許欽堯先生(2)法院名稱及處分機關: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3)相關文書案號:104年度自字第6號妨害名譽2.事實發生日:105/05/1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自訴人之一不服台灣台中地方法院104年12月29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二審上訴,經5月3日開上訴庭後,於5月17日宣判上訴駁回,本案亦不得再提起上訴。4.處理過程:今律師通知,法院宣判本案上訴駁回。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