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核備取得工業區開發案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工業區開發案。本公司依約定進度支付開發履約保證金及相關工程投入款,預計於合約到期後,依合約約定結算方式及參與比例分配相關開發利潤。2.事實發生日:105/5/16~105/5/16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本公司包含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相關工程投入,累計投入總金額新台幣60,000仟元。預估投入總金額為110,200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本案係由本公司與非關係人共同投資工業區開發案,非屬交易相對人關係。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累計投入金額60,000仟元。後續依「共同合作契約書」約定,按開發案進度分次投入。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合作協議書」及「共同合作契約書」約定,按開發案程序進度,分次投入款項。本次累積交易金額及預期投入金額已經董事會核備。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不適用。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不適用。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參與工業區開發計畫,於合約到期日依約定結算方式及參與比例分配開發利潤。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本次交易非屬關係人交易,故不適用18.監察人承認日期:本次交易非屬關係人交易,故不適用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1.本案投入初期,本公司係以『工程建造合約』原則,以專案工程營收類之一般交易為會計處理。2.會計師於查核本公司104年度財務報表,認為本開發案僅有資金投資,且尚未能符合下列『工程建造合約』原則:(1)總合約收入能可靠估計,得依完工百分比法認列收入。(2)合約完成程度係以工程已發生合約成本占估計總合約成本之比例衡量。3.基於合約性質特性,會計師判斷此開發案係屬投資性質交易,故將相關資產於104年度財務報表重分類至非流動資產項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科目。4.因會計科目重分類後本開發案歸屬為投資性資產,遂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送董事會核備,並依規定辦理資訊揭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