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5/042.減資緣由:為優化資本結構、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每股盈餘,擬將閒置資金退還股東。3.減資金額:新台幣90,000,000元整4.消除股份:普通股9,000,000股5.減資比率:依目前已發行股份普通股51,000,000股,減資比例為17.6471%,即每仟股減少176.4706股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20,000,000元整7.預定股東會日期:105/06/168.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減資後普通股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之。(二)若遇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或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減資比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三)本次減資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後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提請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並辦理減資作業之相關事宜。(四)本次減資之相關事宜,若因事實需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