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2016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案
1.事實發生日:105/04/262.公司名稱:弘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6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2015年度個體財報稅前淨利新臺幣9,808,466元;稅後淨利新臺幣1,494,552元,依本公司章程扣除10%法定資本公積後,擬提列員工酬勞新臺幣201,765元及董監酬勞計新臺幣67,255元。(2)上述董監事酬勞提列金額業經2016年4月26日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通過。(3)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修正公司章程後,辦理發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