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機構
1.事實發生日:105/03/232.發生緣由:依據『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條規定辦理,公告本公司簽訂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專戶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公司名稱:捷敏股份有限公司。(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I、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金控總部分行。II、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元大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雙和分行。(4)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合約訂約日:105/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