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年度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地點及受理股東提案之補充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0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5/1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8號3樓之7~10(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1)討論事項:a.修訂本公司章程案。(2)報告事項:a.一○四年度營業報告。b.一○四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3)承認事項:a.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個體暨合併財務報表承認案。b.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3/2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5/187.其他應敘明事項:(1)、辦理過戶手續:a.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5年3月19日17時00分前(24小時制)b.辦理過戶機構名稱: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 02-6636-5566c.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5年03月18日(最後過戶日逢假日提前至03月18日)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5年03月18日(最後過戶日逢假日提前至03月18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d、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5年3月11日起至民國105年3月2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5年3月21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 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8號3樓之7~10號(電話:02-89769168)e、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f、其他應公告事項:*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