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2/4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2/242.公司名稱:捷迅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2/4公告之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內容二、(八) 「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 計694仟股由員工認購;其餘85% 計3,964仟股,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104年6月10日股東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 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中3,964仟股係誤植, 應更正為3,934仟股。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更正公告並發佈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