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案 2016/01/27 來源: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1/272.減資緣由:因部分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離職,未達既得條件,故本公司依發行辦法予以收回、註銷。3.減資金額:新台幣60,000元4.消除股份:6,000股5.減資比率:0.01%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28,99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105年2月1日 上一則: 公告桃園市政府以本公司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 ,予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 下一則: 本公司申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變更登記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