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董事會決議日:105/01/1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顏昌芬 營運副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Foresee Pharmaceuticals, Inc. 董事Foreseeacer Pharmaceuticals, Inc. 董事QPS Holding, LLC成員QPS, LLC 成員BKCA, LLC 成員QPS MRA, LLC 成員昌達生化科技(股)公司 董事華鼎生技顧問(股)公司 董事優鼎生技顧問(股)公司 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營運副總經理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不含迴避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