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光華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觀光局行政處分書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光華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交通部觀光局 觀業字第1043006780號2.事實發生日:104/12/18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子公司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團體第049927306號團被認定非屬優質旅遊之行程安排購物,違反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優質行程審查作業要點第2點,處光華旅行社停止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1個月4.處理過程:光華旅行社雖已有書面並派員至觀光局說明,惟觀光局仍給予行政處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因目前光華旅行社並未有在處分期間之已接團合約,故暫無法估計可能影響金額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依規定代子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子公司光華旅行社亦將加強導遊訓練及陸客來臺團體行程安排,確實符合法令規範,降低行政處分風險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