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機構 2015/12/22 1.事實發生日:104/12/22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與銀行洽商簽約中再行公告)(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與銀行洽商簽約中再行公告)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長春分行(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三菱東京日聯銀行台北分行 上一則: 本公司召開第一上櫃業績發表會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