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申請撤銷104年現金增資案
1.事實發生日:104/11/062.發生緣由:(1)京華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一○四年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0,000,000元,每股以新台幣28元溢價發行,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350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案業已於104年8月20日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至104年11月20日,已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4年8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5434號函准予備查。(2)鑑於近期全球股市波動及本公司在大陸市場推展進度不如預期,致使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恐未能在法定規範期限內募集完成。3.因應措施:(1)考量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撤銷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2)原現金增資計畫係為充實營運資金,在撤銷現金增資案後,帳上現金仍能應付目前營運所需,對股東權益及未來營運無重大影響。4.其他應敘明事項:為確保本次現金增資案撤銷對已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權益,待本次現金增資撤銷案,申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本公司將依法加計利息並返還已繳納之股款,統一於實際退款日以開立支票及掛號郵寄或匯款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