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辦理減資特向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10/22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10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3.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第74條之規定,公告並通知債權人。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減資新台幣260,000,000元整,銷除股份26,000,000股,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36,248,840元,分為53,624,884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76,248,840元,分為27,624,88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二、債權人對本公司辦理減資如有異議,請自公告日起31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郵寄向本公司提出者以郵戳日為憑,逾期視為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