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孫公司昆山映興電子有限公司董事會通過為昆山映興新型材料有限
代孫公司昆山映興電子有限公司董事會通過為昆山映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背書保證RMB1200萬,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標準1.事實發生日:104/09/23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昆山映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母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100%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662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1464(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1464(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昆山映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因營運需求,向彰化銀行昆山分行申請融資借款額度RMB1200萬,由昆山映興電子有限公司予以背書保証,共用借款額度。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149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6251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到期取回保証票據或合約到期清解除背書保証責任。(2)日期:取回保証票據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20781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146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1.74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8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