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取消一○四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2015/08/31 1.事實發生日:104/08/312.發生緣由:預期未來獲利能力提升,將運用自有資金償還銀行借款並「取消現金增資案」。因不存在急迫召集股東臨時會之事由,故經董事會決議後取消「召開股東臨時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董事會決議通過召開一○四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下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