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對新竹地院104年度司促字第6449號支付命令聲明異議
1.事實發生日:104/08/142.公司名稱:昕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萬盟自動精機有限公司以本公司尚未給付隱形眼鏡自動生產線製鏡機第15至17線之定金為由,而向新竹地院聲請對本公司核發支付命令,命本公司給付新臺幣2976萬7500元,本公司認為上開隱形眼鏡自動生產線製鏡機第15至17線之承攬契約應已終止,故委請律師就該支付命令聲明異議。6.因應措施:委請律師聲明異議。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