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份條文
1.事實發生日:104/08/132.公司名稱:神盾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對櫃買中心之承諾事項6.因應措施: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增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五條之六及第十四條之五部份條文,修改前後之條文如其他應敘明事項,此案將再提請本公司下次股東會討論。7.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訂第五條之六:本公司不得放棄對Egis Inc.及Egis Technology (Japan) Inc.未來各年度之增資,未來若公司因策略聯盟考量或其他因素,而須放棄對上開公司之增資或處分上開公司,須先經櫃買中心同意,復提經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始可辦理之。增訂第十四條之五:本作業程序如有修訂,應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揭露,並函報櫃買中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