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法院聲請破產
1.事實發生日:104/05/13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民國103年度財務報表顯示,總資產計2,281,970仟元,總負債計14,308,016仟元,兩者差額即股東權益淨值計負數(12,026,046)仟元。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公司資產顯有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時,本公司之董事會決議宣告破產。3.因應措施:向法院聲請破產。4.其他應敘明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負債總額:新台幣14,308,016仟元(103年12月31日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