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針對「法院裁定本公司重整及緊急處分駁回」案擬提出抗
公告本公司針對「法院裁定本公司重整及緊急處分駁回」案擬提出抗告。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福聚太陽能(股)公司、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整字第1號及103年度整聲字第1號民事裁定。2.事實發生日:104/04/15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針對「法院裁定本公司重整及緊急處分駁回」一案擬提出抗告如下:(1)「聲請重整」部分之抗告聲明 A、原裁定廢棄。 B、抗告人准予重整。(2)「聲請補充緊急處分」部分之抗告聲明 A、原裁定廢棄。 B、抗告人得處分於抗告人機台設備與廠區管線內所儲存之化學品,不受臺灣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整聲字第1號民事裁定之限制。4.處理過程:依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整字第1號及103年度整聲字第1號民事裁定,於收到裁定後10日內提出抗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負債總額:新台幣14,308,016仟元(103年12月31日財報)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