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與金純瑩先生之刑民事訴訟案和解 2015/03/27 1.事實發生日:104/03/272.發生緣由:本公司已與金純瑩先生和解,雙方撤回一切刑民事訴訟。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議案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私募展延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