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與勝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合併
1.事實發生日:103/10/032.發生緣由:為整合集團資源、提昇經營績效及增加公司競爭力,本公司擬與勝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採「吸收合併」方式進行合併;合併後勝麗國際為存續公司,本公司為消滅公司。3.因應措施:本合併案交換比例及其計算依據:(1)以支付現金做為合併之對價,按本公司股東名冊所載股東持股數每1股配發新台幣15.5元予本公司股東。(2)計算依據:係依截至民國103年6月30日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並參酌雙方之股票價值及公司淨值等因素為基礎,在合於所委獨立專家就配發股東現金金額之合理性所出具意見書之前提下,協議訂定。4.其他應敘明事項:合併基準日暫訂10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