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關周子娛樂有限公司及林依晨小姐向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周子娛樂有限公司、林依晨法院名稱:台北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3年度補字第1547號2.事實發生日:103/09/03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今日收到周子娛樂有限公司及林依晨之起訴書其指陳本公司及中國地區、新加坡之代理商跟加盟商侵害其肖像權提起侵權告訴並求償新台幣1,500萬元本案係本公司中國地區及新加坡之代理商及加盟商與原告之紛爭,與本公司無關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託律師協助依法處理本案並積極抗辯,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之合法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就目前所得資訊評估,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2013年6月已經發函給包含中國地區及新加坡等全球代理商夥伴不得侵害其肖像,本公司已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任,並且本公司已委任律師全權代理訴訟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答辯狀。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