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出售花蓮館產權 2014/08/11 1.事實發生日:103/08/112.公司名稱:高野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活化資產及充實營運資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出售位於花蓮市區花蓮館產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俟實際處分後,即行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上一則: 公告高雄氣爆事件對本公司之營運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