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中時電子報」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1.傳播媒體名稱:中時電子報2.報導日期:103/07/153.報導內容:「...金瑞鴻捷公司,雙方持股各半。目前大陸營收約占1成左右」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需要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金瑞鴻捷(廈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係我司與廈門金達威投資有限公司雙方採合資經營之合資企業,係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會計處理,故我司轉投資金瑞鴻捷持股50%未編入合併財報。6.因應措施:本公司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